我17岁的时候,经人认识比我大近18岁的男友。先后孕育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因自己得到年龄未到,所以没办结婚证。在接触的两三年里,因琐碎事情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动手。在生完了第二胎,他家人让我谎称我自己当时已有22岁去结扎,说那样主动结扎罚款会少。因我们两人矛盾日益激化最后我选择了分开。至今我已分开2至3年。在这期间男方也骚扰我的家人,还说些难听的话给我父母听。在外打工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我们一直就没有联系,所以这两年也没给小孩寄钱。今年2月份,他就到我亲戚家说现在因两个小孩已到了上学的年龄要起诉我,就小孩我领走要我掏几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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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抚养权应双方协商解决,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考虑到你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可以协商定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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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可以每个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一般为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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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抚养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可以每个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一般为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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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就小孩的抚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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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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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也不愿抚养小孩,一般来说,每人抚养一个,每人负责自己抚养小孩的抚养费,不再支付另外的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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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关于孩子如何抚养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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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你电话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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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