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朋友张三,叫我帮他把空闲的钱借给别人,生点利息。经我介绍,张三当我的面把钱借给我另外一个朋友李四(月利息2%),李四写了借条给张三,张三叫我在借条上签个字,说好作见证人,我就在借款人李四名字下面借款日期的左侧空白处签了我的名字(未写明见证人)。现在李四无钱归还张三,张三就把李四和我一起告上法庭,说我是担保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各位大律师,法院会判我赔偿吗?谢谢给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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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法律上讲,此案你无需承担责任,你胜诉可能性较大,建议积极应诉为佳,不然法院会视为你放弃抗辩,会判你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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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你要证明自己签字的意思不是担保,而是见证,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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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人需在担保的范围内代为偿还,但日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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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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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