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口角打架,对方先动手,但对方2名伤者住院(医院院长是对方认识的)我方两名被行政拘留14天,伤者之一是军嫂,老公又是藏民,社会背景很强势。现在事发第4天,给了对方8000元(对方打的收条)3万4000元打到住院卡上,我方另外2名在外人员去医院看望过一次伤者,被对方打了,之后不敢再去,但家属一直在去给伤者道歉,伤者家属不停提出要求,必须要另外2个去医院(因为医疗卡上直到最后一次打钱进去,还剩2万7千元,对方暂时就没有再提钱)威胁我方家属如果不把剩下2人交出来就怎么怎么样,我们现在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我们的利益?跪求,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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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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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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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报警。
如有疑问,欢迎及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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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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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警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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