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我老婆怀孕3个半月去卫生院检查,当时找妇产科医生要求做B超并表明怀孕3个多月是讲的普通话,医生竟然听错无一切查环,开了单子去做了X光透视我们当时都不懂,X光查过后放射科的人问我们来查什么的没有环当时他也很疑惑,后来我们才知道错了,去找医生理论。后来其院说要打掉孩子,X光会致使畸形。目前院方只承认双方都有过错。目前院方只承认免费引产补贴费用3~5千。因引产后有不孕的可能,此种风险是否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照此种情况属于什么类型,我实际该如何操作,实际可要求理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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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具有过错,考虑到孩子将来可能畸形,建议做引产手术,可要求医院承担所有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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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可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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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院方诊治过程有疑问的话,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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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解决不了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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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成立,可以要求赔偿二万元左右。协商不通,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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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