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在国企在车间主任。
手下的员工年底结账是,发现自己的奖金加班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而是有朋友假冒签名的。(例如,改工人应该是拿2000元的奖金,然后朋友做了一张3000的奖金单,并且冒充该员工签字向单位申请了这笔钱。最后发给工人2000元,自己拿了1000元)。
后来工人找我朋友要钱,要私了这事,朋友害怕事情闹大,自己会吃官司,就给了对方钱,
后来因为另外有其他工人知道这事,向上面举报了,朋友现在已经吃官司了。
现在就想问一下,当初给对方私了的钱,有办法能拿回来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