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两个浙江老板在安徽建了一个矿粉厂,加工承包给我了,单价是五块三一吨,当是是有书面协议的,期限是一年。现在他们两个老板转给一个老板做了,就是现在的老板要降我的价为此我不想和他再合作了,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叫他们赔些损失或是起诉。因为我前期也投资不少人力和物力。要叫他们补赏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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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协议是和谁签订的,要求履行协议即可,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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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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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协议继续有效的。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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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书面协议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受到的实际损失向对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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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致电或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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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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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