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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村里一纸通告无条件收回所有空地和未盖房的宅基地,但未直接当面告知所有权人。此宅基地分到户已二十多年(因当年无人肯要此地)紧贴父母的祖屋,当时家贫至今未盖房,但在上面种满了树,用砖砌了个4平米的小设施,至今几年过去了,台基还原封未动搁那,也未给个合理的说法,也不谈损失补偿的事,现如今此地要被卖给开发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是否能要回此地(因当年家人并不认可通告),还是协商补偿金额的事,我是否拥有优先购买权。(注;本村宅基地与责任田分配挂钩,宅基地面积大的农户,责任田分配的就会比别人少,反之类推)(07年因征地补偿的原因,村里每户又分到一处新台基,已统一在上面盖了房,老台基上未盖房的也就我和另外两三户,村里说“盖了的已成事实,未盖的归你吃亏”这公平吗?08年村里的通告是否拥有决定权,如我要投诉村委找哪级部门最合适,因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蛇鼠一窝,而且村委那帮人法律意识都很淡薄,请求维权支招,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2-06 17:4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