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陈旗进行入户供热改造,改造完毕后,向我们住户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收取35元,我想咨询,入户改造向住户收费是否合理?再者,更换管道是否应该按照取暖面积收费?尤其是对我们这些不欠取暖费的住户。
注:此次改造从楼道总管道开始,改成一家一户式,室内没增加任何设施,只是将铸铁管改成PPR管,就连热力表都没加,仅仅在楼道给每一户安装了控制阀,其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每一户。也就是说,此次改造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包括室内温度也没有增加。而且我们住户没有主动向热力公司申请,原供热管道也不需要维修。根本就是热力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此次改造。说不好听的,我们住户给热力公司投了资,却分不到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