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13:41分,被告驾驶鲁、、、摩托车,由某某区辛店镇南外环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在南外环公路处,因被告酒后无证驾二轮摩托车由北往南,撞到由西往东行驶原告驾驶的鲁CW123轿车车,导致被告受伤,车辆受损
-
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酒后驾驶摩托车方承担事故责任的可能性大(一般以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为准)。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
事故责任由交警做出认定,赔偿依据责任大小承担,酒后驾驶承担的责任大一些。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