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有一事相询。
1月19日晚,由于电压不稳定,导致正在炒菜的电磙炉烧了,后致电房东,说明情况后他答应处理,后来一直没消息和结果。期间我回家过年了,又拿了一部电磁炉过来,2月1日晚使用中又烧坏了;后致电房东他说他不负责,他2号再找人来换开关若再出现问题他才会负责,现在更换后暂时没再出现不正常电压。
这期间整栋楼有人电源开关烧了,电脑烧了,充电器烧了,楼梯灯烧了;还叫了110来协商也无果,他也说不负责。
本人和其它住户认为他应该负责一部份,至少应该维修或者赔偿一部分,但是他就是不负责。我们说这个月的房租暂时不交,他叫我们下个搬走。请问这样的问题房东是否应该负责,或者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申诉维权。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