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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雨夜晚,一逆向行驶电动车(下坡)装箱载人电动车(马上要上坡),逆向行驶电动车驾驶员因躲避摔在花坛的边上,至今住院未醒。载人的电动车驾驶员手掌粉碎性骨折,后面乘做人要也受到了擦伤。 经交警判定后为3和7分摊责任。即是逆向行驶承担70%的责任,正常行驶载人电动车负30%责任。请问交警此判定是否合法合理?

交通事故
2012-02-05 12:35: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责任比例,由交警对责任事故进行认定,后续各自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后续构成伤残的话,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及相关财产损失。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详细解答可以与我联系。
  •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具体情况可与我联系详细解答。
  • 1.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有需要可以加Q或者可以来电咨询详谈
  • 是合理的,电动车对载人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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