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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新年好。我有个朋友遇到困难了,父母亲由于是农村人,当时结婚就没有办结婚证,父亲是河北邯郸人,母亲是百色人,嫁过去的,后来生有一女(大),一子(小)。由于长期以来男方家的冷眼及偏见,有时候丈夫还动手打妻子,前段时间更是抓着妻子的头往墙上撞,经过我和其女儿商量,打算叫她母亲带着儿子回广西,其女儿已经打算在广西工作。两个小孩都打算跟母亲,由于没有结婚证,算是偷偷回广西后便不与河北那边再联系了。如果河北那边的亲戚申诉要回一个孩子的话,这个有法律支持两个孩子跟着母亲吗? 谢谢您的解答了。

民事相关
2012-02-02 17:38: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合法婚姻,一般建议补领结婚证,不要因为一些琐事闹的感情不和,如果确实不愿意共同生活、有孩子有彩礼和共同财产的,建议就孩子的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协商,达成协议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起诉到法院。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合法婚姻,一般建议补领结婚证,不要因为一些琐事闹的感情不和,如果确实不愿意共同生活、有孩子有彩礼和共同财产的,建议就孩子的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协商,达成协议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起诉到法院。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以及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 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