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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后以丈夫的名子购买他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可直到一审判决我们离婚时(男方起诉)房产证还在办理中,二审时房产证已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二审仍然未对房产作出判决,这给我们留下了纠纷隐患。请问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呢?急急!迫切得到指导。谢谢!

婚姻家庭
2012-01-31 16:28: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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