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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是在婚宴前,婚宴当天,女方父母以礼金形式给的10万元存折,名字写的女方的名字,而且应当是在领证之后,婚宴之前,存入的。现女方说,这些存款是父母借给她的,她要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女方同其父母伪造借款协议书,或者,伪造赠予协议书,说是赠予给其个人的,我有什么应对办法。 强调一下此20万存款发生在领证后。

民事相关
2015-10-22 22:18:17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子女和父母之间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的!对这笔存款要具体分析!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 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10万元是礼金。
  • 您好,若是对方能够提供书面证据证明该20万属于其个人财产的话,才能是其个人所有,否则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法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确定是否构成共同财产的,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来由法院的法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如果对于分割存在疑问的也可以请求法院一并进行判决。
  • 需要 看证据情况.
  • 你好!首先要弄清是10万元还是20万元的问题。其次,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明此款是赠女儿个人的,就是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同产。
  • 1、如果明确是赠与给女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女方父母以存折的形式并写了女方的名字,一般视为父母赠与女方个人财产,时间不论婚前婚后
  • 一般视为女方父母对于女方的赠与。
  • 婚后赠与彩礼,如无特殊声明,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女方认为是借款的,应提供借条等证据加以证据。如果存在伪造行为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 如果女方父母以存折的形式并写了女方的名字,一般视为父母赠与女方个人财产,时间不论婚前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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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