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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居民,在2012年1月3日晚5点多,在小区口斑马线等过路被一辆本田车撞出十来米。当时我是由东向西骑电动车停在斑马线等过路,汔车由北至志行驶。事故后,我的小腿膑骨骨折,老做恶梦,请问我这个在不在伤残标准内?事故相关赔付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
2012-01-31 18:00: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等治疗终结后 申请伤残鉴定才知晓,
    参考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 具体看伤情 协商不成 可以按照责任划分到法院起诉
  • 你好,存在伤残,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若构成鉴定仅伤残金一项便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鉴于法律问题较为专业,为了你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和无畏的损失,你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