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方驾驶一辆摩托车,我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十字路口,我方依照交通灯指示向左转弯(车速20-30),对方冲红灯直行,车速认定后90-100。对方直撞我方车头,对方腿断了。验血后,我方为酒驾,对方为严重醉驾。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我方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吗?麻烦各位资深律师为小弟解答,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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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认定责任后,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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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欢迎你来电咨询。对方为严重醉驾已经触犯了刑法,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另外双方的责任认定是由交警根据现场分析以及有关事实依法认定的,一般来说你方会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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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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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