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一份协议的上签字当了别人的担保人,上面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债务则由我妈妈负责,,像这样如果借款人没钱还或者是跑路了,是不是就必须由我妈妈来还,(我妈妈就只是签了个名字,没有拿任何东西抵押,而且也没有给我妈妈复印一份协议)这样是否就已经把债务转到我母亲身上了。。。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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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妈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担保人的担保行为,如果借款人不能还钱确实需要你妈妈代为支付,你妈妈代为清偿了,可以向借款人追回。虽然没有财务的抵押,但是会以你妈妈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即还钱)。
担保行为并不当然的转移债务,只是在借款人无法还钱的时候,才会导致你妈妈要承担这个债务,而且你妈妈也可以向借款人要回,所以跟转移债务时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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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担保?担保就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如果你不能保证借款人还钱,为什么还担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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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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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