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每天工作8小时 但是实际每天工作10小时是否合理 而且没有加班费?我提出辞职,公司答复说要到2月7日才能受理(即2月7日辞职报告交上去3月7日才能走人)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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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加班费。一般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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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走人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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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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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你可要求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但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
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某些情况下不需提前通知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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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