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理解、同情你的遭遇。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因为延误的时间在正常范围内。医生没有火眼金睛,一看病人就能确诊。必要的检查、化验单子回报需要时间这是其一。另外各种间接检查手段对内部伤情的诊断也需要时间。这个合理的诊断时间卫生部的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再者:你的伤情是车祸所致,至于转到别的医院做的检查结果都是原来外伤的显现,这么多的损伤、断裂就目前的医疗水平没有医生敢冒骨及神经不接合和发生骨骼炎的风险去做吻合术,一系列的风险告知你就会同意了截肢手术,肯定在术前小结有你或者家属的同意并签名。当然,你有权利提起鉴定或者诉讼闹个明白,但是为了你的利益,建议你要慎重,拿了鉴定费输了官司的可能性极大!弄不好还要影响你的交通事故索赔。
上述意见谨供参考!是非定夺由自己决定,祝你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