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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嫂子是江苏泰州姜堰市娄庄镇的。我嫂子开的摩托车,撞到一位电动三轮车,对方是个71岁的老人,后进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人是农村户口,摩托车什么证件都没有(无年审),我嫂子只有汽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照,现在对方开价40万,请问我嫂子大概要赔偿多少钱?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1-30 14:50: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具体数额建议委托律师计算
  • 描述过于简单,无法详细回复,建议面议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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