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我们村开始新农村建设,所有村民按宅基地面积换房子。70岁的母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结婚后在村里另外批了宅基地,建了房子,新宅基地和房产证均为大儿子一人所有。因二儿子想抢大儿子新房,造成家庭矛盾,随立分家协议:大儿子放弃老家所有房产(分的是房屋,不是宅基地),二儿子和三儿子平分家里房子,如果二儿子外出建房,则老家所有房产归三儿子。后来二儿子买了楼也搬出原有房子。母亲和小儿子在一起居住。开始新农村建设后,大儿子新房换了两套楼房。老家总共可以换四套。二儿子称买房不是建房,要回来要房子,并已得到一套房子,三儿子得到一套房子和一套房子的房款,老人什么都没有。还剩一套将于今年下发,二儿子还想要这一套房子。大儿子要求得到这剩下的一套房子。(注:老家宅基地是大儿子名下,老家房产分两个房产证,面积较小的也是在大儿子名下,面积较大的在老太太名下。另外,房产面积都较小,农村院子大!小儿子已40多,至今未婚。老人现在跟小儿子住在一起)。请问律师:大儿子是否有权得到剩下的一套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