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州苍南的,我家的民房已经是十几年了,以前买过来的时候是田的,国家批准,可以建的,卖田主现在的人是有在的,买给我们家是有写过红纸黑字的,也有中间人的,中间人五个,现在是四个了,去年,我家想去办理土地证,说土地证,和房产证已经被人办理了,被人盗用了,这个问题能解决吗?还能要回来吗?我家本来是可以办证,是国家批准的,现在我手头有资料的:"关于卖田主的人村里返回指标建房决定,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还有卖给我家那张红纸还在,也就是买卖土地的合同,放了十几年了,这个问题能解决吗?还能要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