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购买产权时是我父亲的名字,99年我父亲过世了,同住人当时登记的是我父母、哥哥和妹妹,我的户口当时不在里面,但是这房子是动迁来的,当时我也是安置对象,有我的名分,我们现在对着房子分别能享有何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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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该房产为你父母及哥哥妹妹的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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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考当地政策
努力与对方在法定条件下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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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考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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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时的同主人是共有产权人,你现在能继承你父亲遗留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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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94方案所取得的产权,不能仅根据登记确定产权人,必须考虑房屋取得的方式。由于是动迁安置房,你也是安置对象因此你也是产权人之一。可进行确权。具体到每人的份额,必须要看原始的动迁安置协议,老房子如果是父母的,你们儿女只享有户口保底的部分,则父母的要多些。父亲过世后,其份额首先分一半给你母亲,其余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均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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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户口不在其中 ,不能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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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