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是一个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遗产属于**区法院管辖,之前已作出调解,但对调解有异议(之前调解书中未对遗产中安葬等款项作出明细调解),后故向**区法院提起对未处理款项作出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后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被告在提交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区法院作出裁定将移至被告户口所在地,原告不服,想提起上诉。被告人在昆明没有房产,但居住昆明,妻子在昆明有房产,其女儿在昆明上学,诉讼中遗产纠纷标属于盘龙区,被告人户口所在地没有对所纠纷遗产具有管辖权 本人就想咨询如何驳回被告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望专家指点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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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告在昆明有经常居住地为由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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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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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