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10月28日被一无业流氓杀了,1月14日我们收到了区检察院的告知书.
请问律师:这么严重的杀人案为何不是上海市第一人民检查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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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哀!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一般是中级以上法院一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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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检察院移送到上级检察院,由中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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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属于中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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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是在中院审理的,建议你们委托律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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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应当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你现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请节哀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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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可由检察院分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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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有期徒刑15年以下的,那就是区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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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