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咨询点事,我父亲他们以前很早在生产队办的机械厂里当工人,一开始还可以,在大伙的努力下,厂也办的还可以,也扩建了厂房什么的,但后来由于缺管理人才,最终还是倒了。工人也都就散了,父亲还因过度烦神,得了精神分裂镇,一真到现在几十年了,没有得到任何补尝。一直到去年县里开发我们这边,搞新城区,要征用原来生产队机械厂那块地,还给了一千多万的赔偿款给行政村了,工人们知道后想要回一点补尝,村上说一点没有,这是公家的钱,去上一级上访也说没有,还说他们不能算工人,只能算是农民。请问有关这方面国家有什么政策的吗?他们一共有50多工人,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其它综合
2012-01-18 16:27: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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