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行政征收未经法定审批引起纠纷是否构成“重大复杂”?
未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交警征收驾驶员记分考试教育费,引起当事人持续不辍“执法打假”追查收费项目依据。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到物价、从公安到监察、从行政到司法等部门均未搞清财政征收违法如何处理,地方法院在媒体压力下作出判决、物价局在判决压力下作出没收处罚决定,但是,转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违法征收照样进行,因为根子没铲除——财政征收主管部门未励行禁止予以查处违法征收,甚至默许违法征收。所以,长期、持续、大范围、多部门没查处或查处不到位,构成“重大复杂”,有必要提升司法审判级别。请问:以上理由是否成立?从哪里表述“重大复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