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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结婚,我是城镇户口,老公是县城人。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婚后我并没有把户口迁出。女儿出生后,户口也随我,上在了我的户口所在地。11年,村里卖土地,村里人和村委会认为,我家里有一个弟弟,我和我女儿不应该分此次包括以后类似卖土地的钱。请问律师,我和我女儿能分么。

其它综合
2012-01-17 14: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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