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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先生在07年二婚。我先生去年年中因为急病而去世。去世前他已经将重大疾病保险受益人名字改成我的名字(之前的名字是他前妻,05年因病去世了)。因为他还有母亲和一子一女,但他的子女不同意签署保险受益赔付和单位抚恤金的签字也不签。而且要我再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因为我先生还有一处房产而我并不要房产权)他们一定要我先签字才肯签署保险和单位的抚恤金签字。而万一我一签署了放弃遗产继承权我将放弃一切已知和未知的我先生的财产。所以我没签署。 那保险公司和单位那里我能不能拿到赔付金和抚恤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

继承
2012-01-17 18:22:3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归网友。单位的抚恤金(不属遗产)由网友与死者母亲和一子一女比照继承法继承原则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去法院解决。至于死者的子女的要求(包括放弃继承权公证)可一慨不予理睬。
    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我。
  • 可以起诉要求继承。
  • 1.保险你是受益人,无须他人签字。2.关于你丈夫的遗产,你是继承人之一,应当平均继承。
  •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
  • 受益人是你,没有必要要他的子女签字。其他的你有当然的继承权。
  • 可起诉解决,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可以起诉要求析产,具体可来电或者来所面谈
  • 可以起诉要求继承。
  • 保险受益人是你 ,那保险公司理赔的钱就归你所有,其他单位法的抚恤金和你丈夫的遗产你都有继承权,如有法律问题可来电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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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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