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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属女,事故时年龄59岁,城镇户口,没有工作,以干零工为业,因事故至手腕骨折,诉至法院,经法医鉴定轻微障碍,达不到伤残,法院之判赔治疗费,没有误工费,说是已达到退休年龄,实际上确实没工作,受伤的手至今不能干重活,请问受伤期间的误工费能问对方要吗?(被告为驾驶人和保险公司,驾驶人事故后就不见人,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
2012-01-16 11:19: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