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钱的人是外地人,钱是在沈阳欠的工程款。工程款拖欠申请报告怎么写?应该在哪起诉?执行应该怎么执行好?是不是能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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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或者是被告住所地起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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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施工地或被告所在地起诉。执行在审判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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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沈阳起诉,沈阳判决后可委托当地的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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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欠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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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地或被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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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