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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正常行驶,摩托车突然从乡村小道横穿,造成无证摩托车驾驶员左脚踝骨受伤,未伤及骨头,缝5针,摩拖车乘坐人员手脚皮肤轻微擦伤,机动车证件齐全,有交强险,交警和保险公司都已拍照,现已付医疗费4千多,伤者还在追要,请问这个责任和赔偿应怎样?

交通事故
2012-01-15 19:40: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不知交警对于本次事故是如何认定责任的,这很关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直接关系最终的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也只能由交警进行认定的,如果你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可以在三日内进行复核的。其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计算,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一份赔偿清单,以便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这样的案子只要证据充分,从法律上来说胜诉是没问题的,就是数额的多与少,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