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撞方身上没带钱,受伤方自己先出120元,后来钱不够,被撞方去银行取现,存入110元在受伤方医疗卡。医生稍微问下情况就开了做CR拍片的检查单,肩部和腕部两处98元*2,加上其他费用,将近220元。受伤方后来要求被撞方再出前面所付的120元,被撞方坚持,在交通责任上他是无过错方,自己只是基于同厂关系和道义关怀,顶多帮出一半的费用,不能接受承担所有费用,难以达成和解,于是被撞方拨打110咨询,110建议找公安局事故科,被撞方不想多事,而且路途较远,不怎么想去公安局,受伤方可能也是相似的想法。后来,被撞方接到来电,原来是110通知公安局事故科来电问话,被撞方简要说明之后受伤方也做一番说明。之后,被撞方想去公安局协商。在两人前往公安局的路上,被撞方提醒受伤方,如果非要走法律途径的话,自己是不用承担责任,不用出钱的。。。

交通事故
2012-01-14 23:30: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