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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永登县秦川镇让三,四个人围打。其中一个拿的铁锹,还有一个拿的掇肉的板斧。我脸上和身体都受到了伤,脸有可能成为永远的记忆。受伤的还有我六弟。还有在打架时我的外套被脱,身上的17000多元不见。原因【我在他家马路对面小便,发生口角。】他们还威胁我老婆,花三五万把我的腿打断,我老婆在那开铺子,今天换的去了很多男的。我报警,警察让我等,我现在不知怎么办。我怕发生洒事,希望有人能帮助我。

刑事行政
2012-01-14 12:44: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就要求警方处理,要求他们对你的伤势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一旦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可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这块的赔偿数额是最多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轻伤,那么可以启动民事程序,要求对方对上述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赔付,而且同时要求公安对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相应拘留处罚。如果协商不成,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证据充分,这样的案子胜诉是没有问题的。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的,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出具一份赔偿清单的,走司法程序肯定是有些繁琐,但是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你的权利。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在我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或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