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申请书
**的各位老师、领导
您们好!
我于2012年1月3日下午与**培训中心(HZ1)签订培训合同,学习期为30个月,入门课学习时间2012年1月7日。本人由于个人原因以及对课程不满意,无法赞同大部分时间面对软件的教学方式,以及对学习效果没有信心,无法继续学习,现于2012年1月13日正式提出退学申请。
按照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中的第7条:乙方为个人学员的,若乙方对学习课程不满意,有权按以下条件解除合同:a) 入门课后7天(包括入门课当天)内提出退学,甲方同意乙方退学,但甲方需从乙方缴纳的课程费用中扣除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以支付教学服务及材料损耗费,余额退还乙方;b) 入门课后30天(包括入门课当天)内提出退学,甲方同意乙方退学,但甲方需从乙方缴纳的课程费用中扣除乙方48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用,以支付教学服务及材料损耗费,余额退还乙方;c) 乙方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提出退学,应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申请书应以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或当面递交,申请提交日期以甲方收到日为准。甲方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45天内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d) 一旦本合同持续履行时间已超过入门课30天(包括入门课当天)的,将被视为对中心教学方式、教学质量及相关服务表示满意,除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今天我正式以书面方式告知中心我要退学并以邮件方式告知课程顾问,请中心予以办理。
学生:
2012年01月13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