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孩子是05年10月18日出生的,村里在10月16日重新调整了土地。然后,06年春天,又分了一次,这期间,孩子的老爷爷去世了。按规定,减人口的应有新生儿顶替。找村里,村里说要等五年才给调过来。村里规定土地是三十年一大动,五年一小动。现在都第六年了,村里以家庭纠纷为由给处理不下来。今天更是自作主张,给没地的孩子每人发了330元作为补贴,对此处理结果,我们很不满意!我们该怎么办??急求帮助!谢谢!!

继承
2012-01-13 21:40: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