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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包工头在蒙古国承包了一个私人建筑工程,由于天气冷,不能继续工作,我们提前回国了。临走之前包工头一直没在工地出现过,走的时候让翻译给了我们一部分钱,当时我们打电话给包工头讨要全额工资,他说工程款没到位手里没钱,另一部分钱过段时间打到我们国内账户,也没说个具体时间。由于签证已办妥,车票买好了,我们没办法,只好回国了。这么长时间了,包工头一直没给我们打工资,打他电话也不接。假如我们跑到江苏找他讨要,不一定能找到他。我们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1-16 12:59: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 及时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