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淮南人,因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对方家人赶到现场还没有搞清事情原由,就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打的全身伤痕累累,尤其是:鼻骨两处骨折、轻微坍塌,伤情鉴定为轻伤。对方现已被批捕、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我要求附带民事赔偿。法院法官找我谈话:说对方愿出3万元让我谅解,我没有同意。理由是:对方至今没有给我一句安慰的话,我住院3个多月没有看我一眼,医疗费花去2万多对方也没有给我出1分。按我的个人收入直接损失达10万元以上,间接、连带损失更无法计算。对方出3万也只够我的医疗费,所以我坚持走法律程序。而法官说:“若走法律程序我们只能支持你两万元的医疗费。”我接受不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明文规定,于是,我就对法官执法的公正性提出了疑问。并当时就声明:若真这样判,我就是申诉到最高法院也要讨回公道。当时谈话没有结果。我又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第二天,法官告诉我,让我申请把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撤诉,另案执行。我搞不懂为什么,对我得到赔偿是何有利。我急需得到指点和帮助,恳请哪位律师愿为我伸张正义,我如何才能得到满意赔偿。
急需帮助,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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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对方如果愿意给付你一定数额伤害赔偿,你对对方经行刑事谅解的话,对方可能会因此轻判很多;
2、对于你因对方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比如医疗费用、务工费用等,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的;
3、我解答的比较简单,但中间有很多的法律程序,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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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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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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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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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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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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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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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