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同学李先生是2011年2月28日在布吉街道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是给后面的货车追尾撞击压伤,交通事故认定是追尾的车负全部责任,负全部责任的车主是姓罗的,只有买交强险.住了二次医院,第一次是2月28日至3月24日,第二次是住了5天,住医院治疗费是7万元,现在司法鉴定伤残是十级,走路要用拐杖,现在一年都没有工作了,是一位个体工商户业主,在深圳开餐厅10多年了,有2个5到7岁的小孩和父母要他养家,可是他现在都没法工作,现在姓罗的要想把事情了结了,一次性给姓李的同学赔偿,请问律师,姓李的同学今年33岁,79年的,现在要向姓罗申请一次赔偿,现在能得到这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一共是多少钱?如何计算?每项是多少?请律师起诉要多少费用?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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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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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赔多少钱要根据相关证据才能算出来,要陪的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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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一定可以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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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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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决。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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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赔多少钱要根据相关证据才能算出来,要陪的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可以面谈。
电话或QQ咨询,进一步阐述具体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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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