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母亲是1944年出生,后因家乡修水利,投奔我父亲把户口迁至城里,至今无工作,从今年5月份起街道每月给我母亲发100元说是辽宁省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父亲于2011年9月份去世了,当我到街道给我母亲开无固定收入介绍信时,街道说只要我母亲享受了遗嘱待遇就取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第一次街道具开的介绍信不合格,于2011年12月又重新开的介绍信,到目前为止遗嘱一直没有办下来。我想咨询一下::(1)什么条件下的老人才可以享受辽宁省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的待遇。(2)享受每月遗嘱补助330元的老人能否同时享受辽宁省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的待遇。(3)目前我母亲还未享受到遗嘱补助,街道要我父亲单位的遗嘱补助证明,可遗嘱没办下来证明暂时开不了,此时街道就停发辽宁省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的待遇是否合理。(4)等到遗嘱办下来以后,我母亲只享受遗嘱补助每月330元作为生活费,而我们做儿女的又无工作只能靠给人打工勉强够维持自己生活的情况下,我母亲是否可以早请办理低保,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其它综合
2012-01-11 21:4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