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我与本村村委会以公开竞标方式以每年3600元获标并签订了从2005年至2008年的使用租赁合同。从获标签订合同后,我即大动工程和投资兴建开设了农家乐【食庄】,在20007年期间为考虑长远性和已投资过大,多次向村委会提出要求增加租用时间,村委会考虑到我要求合理,经研究决定后同意延期,遂在2007年12月30日重新签定了一份从2005年至2024年为期19年半的租用合同。合同签定时村主任和村书记及文书俱已签名且文书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在合同下方还由村书记笔书【经村支两委共同研究以此协议为准。租用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出租】一直在履行合同平安经营至今年8月份。在8月18日村委会却对我下达终止合同通知书,要求终止合同。并解释说是全村村民的意思和要求。村民理由是未召开村民委员会,未经过未通过同意他们三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终止。基于这种实际情况,我该如何维权和应对?合同法【第五十五撤销权消灭】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是否会主张这条?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纠纷
2012-01-11 17:24: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到期
1795
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合同未实际履行可否解除合同
民法典 585
合同未实际履行可否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未履行抵押合同能否解除
民法典 552
借款合同未履行抵押合同能否解除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7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3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