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属于企业中层领导,某日请假准备外出办私事,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此事故属于非工伤死亡,但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只要交纳劳动保险,劳动保障局应该给困难家庭相应的补助,包括工资和每月生活补助金。但是企业对这些中层领导们都没有交纳劳动保险,这些补助金均无法获得,企业目前只给我家一些道德上的补助,我想问对企业的这一做法,是不是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而我家是不是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呢?
-
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公司补交社保。
-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