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医院检查发现食道粘膜中-重度异性增生,做了整体切除手术,住了10天,就出院了(病人一直说不舒服),出院后就做车回当地医院,住院后就吐痰,有点血色,第二天吃米粉,后来就呼吸不顺,抢救住进了重症室,第6天才发现是缝合处漏了,将近1公分,现在医生回答是不能采取手术,只能自己愈合。请问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我们自己当地的卫生局管,还是上海的卫生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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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切除术后的最大并发症就是吻合口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死亡率也很高,院方有一定的过错,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找医学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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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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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过错的,先申请鉴定确定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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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