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200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是我们又生活在一起并且生了一个女孩。2010年和2011年我借了几十万元,现在没能力还债,债主把我告上法院,把我前妻也列为第三人告了,并且把我前妻在我们离婚后买的一套单元房封了,请问法院的做法正确吗?我前妻有义务替我还债吗?
-
你好,如果已经离婚,且债务是你的,你妻子没有义务还债。
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
-
你好,如果已经离婚,且债务是你的,你妻子没有义务还债。
-
1 已明显的违法了 2 是西工法院受理的吗?3 我能帮助你
-
积极应诉,委托律师代理,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如你与妻子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则你的债务与你前妻无关,不应有你前妻承担。
-
和妻子200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在把前妻在离婚后买的一套单元房封了,这样的话美酒是你前妻的个人财产了,所以法院的做法不太合适,建议请律师介入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