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公司是清洁公司,有一工程项目外包给一包工头负责,清洁公司每月给包工头外包工程款。该包工头请了一个清洁工操作(未签合同,且公司不知情),头个一两个月清洁公司把工程款给包工头后他会发工资给清洁工,后面开始他就编各种理由拖欠清洁工人工资不给,这是直到清洁工找到清洁公司后才知道的,追究包工头时他已失踪,后面几月的清洁工人的工资就由清洁公司越过包工头直接发了,请问中间拖欠的那月份的工人工资(那月的工程款已经给包工头,有签收签字),清洁工该找谁要?清洁公司处在什么位置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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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清洁公司可先给劳动者后再起诉包工头。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诉讼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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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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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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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清洁公司可先给劳动者后再起诉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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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