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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当时说好300一个月,然后我妹妹就租下来了,当时是房东的孩子租的,就给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加200元的押金,没有签合同,只写了张收条,收的房租,她也没有交给她妈妈,没有几天,房东的孩子就要我妹妹加房租,说是她妈妈说300元一个月少了,要加200元,而且态度很不好,开口就骂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我妹妹就没有同意加,沟通了一下这个事情就过去了,我妹妹把房子租下来只睡过2天,而且每次过去的时候都发现有人动过她的东西,房东的孩子就住在隔壁,睡在家里总有人敲门,我妹妹就很害怕,来告诉我,我就给房东的孩子打电话,一接电话就骂人,说话态度很恶劣,我说要跟她谈一下,她说你们来一个老子砍一个,电话里面说了很多都没用,晚上我就和我妹妹一起去找她,敲她的门,她把门一打开就拿着刀子(刀子很长),说些要扯皮打架的话,情绪很不正常,我们有些害怕就往楼下走,她还拿着刀子跟着冲了下来,她动手打了我,用刀子砍到了我,她很瘦弱,我一把就把她拿刀的手抓住了,庆幸我没受伤,然后我要她把刀子放下我们谈谈,当时她放下了,我们就跑了,跑出来我们就报了警,她听见我们打电话报警,又冲过来,手上没拿东西,就一脚踹向我,我正当防卫就跟她打起来,然后被旁边的人扯开,我们跑到马路上等警察来,跟警察讲诉了刚刚发生的事情,把警察带到他家楼下,可是警察不上去把她抓到警察局,这个事情到底该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2-01-11 16: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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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