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结的工程,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施工员说在2011年12月初5结算工钱的,但是却没有履行承诺,最后说在20011年12月16日一定给我结算,但昨天我在去要钱的时候,该公司经理以他们这个施工员回家的理由说今年是结不了账了,等明年再结算。最后我拿该公司电脑抵账,而引发冲突,他们打了我们的人,我们就把该公司的电脑砸了,然后该公司报警,把我们拘留了,请问我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的工资还能要的回吗?我还占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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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会接受《治安管理处罚自相条例》的相关处罚,最多拘留十五天,并不妨碍你们继续追要工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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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治安处罚,拘留十五天以下,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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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损坏的物品的价值,如果超过5000元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他们拖欠你们的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你们损坏他人财物也违法,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与律师详谈,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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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你们损坏的物品的价值,如果超过5000元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2、拖欠你们的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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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