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条借条都写好了还有写了几张签了几张单子,其种有一张上面是带公司名字的合同上面写着"银行当月利息的4倍"还有我的房产证和身份正还在他们手里,还写了委托书、承诺书之类的这些东西他都没复印给我一份,我借条和收条上写了15万但实际只拿到1.5万,但我当时我并没及时报警,我也没有很有利的证据来证明我只拿到了1.5万,但警察那边也没消息,1月20日借款日要到期了,我估计他们会上门恐吓或者威胁我或者我的家人,也不太会上法院,如果她们不起诉我我该怎么办?这样拖着利息只会越来越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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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和他们谈还钱的时候录音,确认你只拿到1.5万,那么你只要支付1.5万及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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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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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很乱,总之就是你写的条子的金额和实际不符合,你该怎么办?面谈,而且也不一定能想到你想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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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收到钱款是不生效的。故你只欠他1.5万和四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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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