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友人,去年六月相约我去旅游,往返机票及部分购物都是我垫付,均没有借条,时至今日都没有归还。在此同时,她还借我另一友人信用卡用于购物取现消费,以多期未归还银行,加上朋友也为她垫付的机票和还款等将近2万,朋友把信用卡冻结了,她又通过电话银行把信用卡解冻继续透支消费,到现在直接玩失踪了,我们是否只有报案呢,她这样算不算诈骗呢,因为都觉得是好姐妹,所以都没有戒心也没有写借条,这样可以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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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本律师办公室面谈,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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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案,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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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