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于2011年6月,准本购买一套房子,本地又有一个新的楼盘开盘,我就缴纳了相当于按揭款首付的钱,房子一共大概60多万,我当初缴纳了20万元,因为房子还没有动工,所以购房合同的什么都没有签订,只有开发商给的相当于收据一样的单子,意思是证明开发商确实收了我20万元。但是现在房价跌了,开放商也刚在动工,现在的房价和当初我购买的时候的房价相差1千元/m2,我觉得有点亏了,所以想退房。这个能退房吗?而且假如退房,我是否能拿回全部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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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上相关材料,来电联系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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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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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